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损害赔偿 -> 内容  

野猫抓伤幼童 物业有责赔偿

  发布日期:2022-4-28  查看次数:13758  来源:法治日报
 
 

 

3岁幼童在小区内玩耍时被流浪猫抓伤,物业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近日,广东省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宣判,判决物业公司承担30%的责任,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300余元。

2019年7月26日,3岁的小江在小区儿童游乐设施中玩耍,被一只流浪猫抓伤。受伤后的小江被送医,经检查,其面部流血且有明显爪痕,为此花费医疗费876.42元。此后两年间,小江家人与物业公司就该问题多次沟通无果。2021年6月16日,小江父亲作为监护人,以小江为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

佛山中院经审理认为,在小江受伤前,物业公司已经多次收到业主投诉小区内流浪猫比较多的问题,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侵害发生。但物业公司未尽管理责任及安全保障义务,其应对小江因流浪猫攻击而受损承担赔偿义务。同时,物业公司作为一般民事主体,不具有强制执行的权力,其安全保障义务主要体现为协助性和防范性;流浪猫其自身活动范围较大,活动特性具有灵活、隐蔽的特性,不能通过简单增加人员配置或屏蔽设置等措施完全解决,由物业公司承担本案全部责任过于苛责。

综合考虑本案物业服务标准、事故的急难险重程度以及物业公司的专业管理能力等因素,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承办法官表示:民法典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虽不在其列,但物业公司基于其与业主之间的物管合同取得了对小区的管理权,对小区环境具有其他主体不可比拟的控制力,故参照安全保障义务的立法精神,其作为管理人应负有一定程度的安全保障义务,应当对管理区域内的流浪动物进行驱赶,同时应对小区内人员适当警示,减少安全隐患。

责任编辑:为民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副主任陈永革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3. 卢氏古今谈
4.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5. 人生“情趣”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规则
8.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9. 副主任陈永革
10. 《物权法》司法解释(一)
最新·发布 更多
1. 全职妈妈被诉离婚 家务补偿可获支持
2. 外墙脱落砸坏轿车 物业公司担责赔偿
3. 多次代打卡被开除 严重违纪解约合法
4. 我家的智能门锁是否侵犯邻居隐私权
5. 全职妈妈诉讼离婚 家务补偿可获支持
6. 养宠乱象危害公共安全 依法治案例
7. 签署的贷款合同存在空白 效力如何认定
8. “醉骑”撞“违停”受伤致残责任划分
9. 中介收租金后跑路 房东应否退还租金
10. 反击滋事者致其受伤 是否承担民事责任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