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民事诉讼 -> 内容  

拾荒人擅闯危险区域遭高压电击自担主责

  发布日期:2011-11-10  查看次数:2234  来源:上海
 
 

     为捡拾可乐瓶擅自进入铁路施工区域,不幸被高压电作用电弧烧灼,全身多处灼伤。近日,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对这起发生在某车站在建工地区域内的高压触电损害赔偿纠纷作出终审裁决,受害人罗某擅自进入铁路封闭高度危险区域,对损害结果承担主要责任,铁路方赔偿罗某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11万余元。

    现年44岁的罗某系一名外来捡拾废品人员。去年8月13日,为捡拾可乐瓶,罗某擅自攀爬铁路某车站的围墙,进入在建中的铁路站线且跨越了十多条铁路线路。不料,其在站台南端约200米处19、20号站台中间的联络线上遭电击灼伤,该处停放有一辆维修接触网的工程轨道车。

    事发后,罗某即被送往上海多家医院急诊、住院治疗,经诊断为“热力灼伤全身多处61%II”。由华东政法大学司法鉴定中心作出的鉴定结论为:“罗某全身多处灼伤,高压电作用电弧烧灼可以形成,目前遗留疤痕超过体表面积44%(<52%),评定为五级伤残。”事后,罗某与铁路方就赔偿事宜进行协商,因未达成协议,遂将铁路方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残疾赔偿金、护理费等共计人民币39万余元。

    法院认为,受害人罗某遭高压电灼伤致残,与铁路方从事的高压活动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也没有证据证明是受害人故意或不可抗力造成其损害结果,作为高危作业经营者的铁路方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事发的作业区域属于电力安全保护区,距离事发地近约300米处有一高1.7米、长20米的围墙,围墙上有多处攀爬痕迹,平时常有捡拾废品人员从该面围墙翻墙出入以捡拾可乐瓶等物,作为电力设施产权人的铁路方,应采取严格的防护措施,但却在较长时间内放任拾荒人员进入,未能尽到安全防护警示义务。罗某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理应知晓铁路作业区域的危险性,其仍擅自进入,构成重大过失。因此,法院认定铁路方不能免责,但可以依法减轻铁路方的赔偿责任。一审、二审法院综合案件实际情况和罗某的过失程度,确定由罗某自身承担主要责任,铁路方承担30%的比例。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副主任陈永革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人生“情趣”
4.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5.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6.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得11
最新·发布 更多
1. 全国首例司法确认遗嘱变更保险受益人案
2. 新规落地,为噪声扰民按下“静音键”
3. 网络营销套路深,被误导消费怎么办?
4. 经营者的格式条款存在不同解释应作出有
5.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网络消费民事典型案例
6. 最高法公布反家暴大型案例之一张某强奸
7. 中国反家暴典型案例之一牟某虐待案
8. 通过微信招工应聘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9. 酒后开启“自动驾驶”,能从轻处罚吗?
10. 代驾弄丢租赁车辆的钥匙,损失谁担?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