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联系我们  
网站公告: ·甲辰大吉 宏图大展 (2024-2-10)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一三〇号) (2023-5-3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四十五号) (2020-5-30) ·关于启用新邮箱的通知 (2013-5-22)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2-5-28)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献方、执行主任赵俊波被授予三门峡市2008--2011年十优律师、十佳律师! (2012-5-28)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被河南省司法厅授予“省级优秀律师事务所”称号! (2010-3-31) ·热烈祝贺中国政策网在京开通! (2010-3-9) ·热烈祝贺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三门峡分所揭牌成立! (2009-12-24) ·热烈祝贺张华夏主编的中央党校校刊《理论前沿》国庆专号发行! (2009-10-16)   今日天气:
您现在的位置:宇萃律师在线 > 律师说法 -> 内容  

遭抢应报案 敲诈触刑律

  发布日期:2009-9-21  查看次数:2148  来源:宇萃律师
 
 

 

    平陆县一个体工商户来电咨询:他的亲属于前段时间被李某抢劫500多元钱,刚好他的亲属认识李某。之后他亲属找到李某,让李某拿5000元钱私了,否则扭送其到派出所。最后李某给其亲属5000元钱后报了案,现他的亲属已被逮捕。问他的亲属是否构成犯罪?


       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刑法》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敲诈勒索罪的一个重要构成要件是以非法占有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为目的,对被害人实施威胁或者要挟的办法,迫使其当场或限期交出较大数额的钱物。本案中,这位先生的亲属本为受害人,应采取合法手段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结果因为采取了违法的手段,导致自己也犯了法。李某虽然也构成犯罪,但只有国家司法机关才有权对他进行惩罚,这位先生的亲属利用李某恐惧被公安机关处罚的心理进行敲诈勒索,触犯了刑法,应当受到法律制裁。

     法律服务热线电话:0398—2733388   0398—7875000   0398—7880008

                                                      责任编辑:群言

 

加入收藏
 
返回首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为"宇萃律师在线”的所有作品,包括文字与图片,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 凡注明"来源:xxx(非本站)"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本网转载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此类稿件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3. 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起30日内联系,否则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热门·图文 更多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
被诬杀人坐牢3年男子林超忠 获
副主任陈永革
劳动合同法会使员工变成懒汉和刁
点击·排行 更多
1. 不认女儿不抚养 广州中院判宋祖德赔1
2. 卢氏古今谈
3. 小心涉外仲裁协议的陷阱
4. 人生“情趣”
5.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
6. 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制度问题答记者
7. 司法部出台意见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
8. 《河南省律师协会律师服务收费行业指导
9. 关于办理侵犯个人信息刑案解释
10. 律师建言献策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最新·发布 更多
1. 几起年轻干部泄密案例,保护国家安全人
2. 首例AI文生图不构成作品案判决生效
3. 擅自用其它公司动漫形象开漫展被判赔款
4. 山西“订婚强奸案”二审审判长答记者问
5. 录音笔跌落国家部委张某主动投靠叛逃时
6. 免费境外无线电设备?“新奇玩具”亦是
7. 骂客户快递员被辞 言行不当诉求驳回
8. 离婚时约定将财产赠与子女,未过户前能
9. 调查问卷下隐藏着陷阱
10. 无劳动关系的代缴社保约定无效
投票调查  

Copyright © 2009 yclszx.com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河南宇萃律师事务所 电话:0398-7875000 7880008 E-mail:yclszx@tom.com
网站备案序号:豫ICP备09016398号